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老公去世怎么分财产怎么分配

  丈夫去世后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在丈夫去世以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尽归妻子一个人的,因为就是丈夫在遗嘱中所分配的遗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这份遗嘱是无效的,因为丈夫只能分配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总结:丈夫去世后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编号: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


·离婚未起诉财产转移应该怎么办
      离婚未起诉财产转移应该怎么办1、如果在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


·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
      一、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


·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
      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一、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符合诉讼时效中止条件的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在保险期间车辆划痕险怎么报销?
      大家购买新车后都会给爱车办理车辆保险,针对车辆平时常出现的几种险种,划痕险一般是车主必购买的险种。那么,在保险期间车辆划痕险怎么报销?应该是车主直接想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客服号打电话报......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生效时间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生效时间吗?可以约定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老公去世怎么分财产怎么分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