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一、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二、暴力取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暴力取证罪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四、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其实,现在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都是被监听监控的,工作人员日常执法也要配备执法记录仪,即便是对待犯罪嫌疑人,取证的程序也必须是合法的,暴力取证的话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一、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为特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房产遗嘱律师代写多少钱?
一、房产遗嘱律师代写多少钱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千元起步。遗嘱见证是律师的常规业务之一,其作用在于对当事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以法律职业者的身份给予证明;对当事人订立遗嘱从法律知识层面给......
·一、广州没社保想买房子是否可以?
一、广州没社保想买房子是否可以?目前广州市限购,非广州市户籍限购一套房且须提供五年内三年连续不间断的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没有社保看您是否能提供个税证明,或者您可以考虑入户广州,目前......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出去的话,会和施工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往往会在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扣留一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交付后,如......
·在我国规定高温费哪几月发
其实您在生活当中可能会发现,每年一到了夏季以后,有些省市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就会比较早。相对来说可能自己领取高温补贴的时间迟,另外高温补贴的月份可能也不一样,关于这一点,都是由各省......
·公司合并原公司需要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申请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