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在计算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具体赔偿标准,这就导致不同的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同。但,我们还是可以了解一下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这样日后也好实际的来计算赔偿数额。(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
  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上就是医疗事故赔偿中搜索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当然上述的赔偿标准,仅仅是按照全国的规定来提供的,我国不同的地区有实际的赔偿标准。上文中我们给出的信息可能不够完善,您可能还需要更细致、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敬请咨询我们网的律师,为您进一步答疑解惑。
  
  
  
总结: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在计算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具体赔偿标准,这就导致不同的医疗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肋骨骨折一根工伤伤残等级为几级?
      肋骨骨折一根工伤伤残等级为几级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


·伤残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伤残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鉴定委托书;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若为交通事......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的话,双方都是抚养权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


·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1、
      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一、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1、首先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请求协调解决;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一、驾驶证计分周期怎么算?
      一、驾驶证计分周期怎么算?驾驶证计分周期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有不少人认为,记分周期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其实这是错误的。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


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