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总结: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债权人把抵押物归还给债务人案例
债权人把抵押物归还给债务人案例一、基本案情:该案件属于借贷案件的一种特殊情形,即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非同一人,本案与以往的借贷抵押案件不同之处在于以往借贷案件的出借人一般是抵押权人,......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困难,不少人的第一想法便是向法院提起申请破产的请求,其实对于面临困境的企业来说除了申请破产这条路以外,还可以通过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交通肇事属于刑事案件,责任方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得额外承担赔偿。法院在庭审阶段,会组织控辩双方当事人展开辩论,作为被告的律师,针对原告提出的刑事附......
·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新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确定你买房子的开发商已经进行了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必要的前提条件。通常来说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是需要大约为20~60日不等的......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的保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
·按照法律规定缓刑2年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在一些特殊的诉讼案件当中,由于当事人的特殊性或者是案件的敏感度,有时会对嫌疑人采取缓刑的措施,在缓刑期间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都受到一定的管束。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缓刑2年什么意思呢......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