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缓刑过后还会收监吗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两罪并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说,被判处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没有发现漏罪的都不会收监。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予执行。
  
  
  
总结: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待遇含工伤期间的工资?
      工伤待遇含工伤期间的工资?工伤待遇含工伤期间的工资的,在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33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停工期间的话也是需要进行一个待遇照常发放的,但是不同的计算的工资是不一样的,比......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一、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财产保......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


·对于离婚不要抚养费的女人该怎么办
      在离婚的时候,要是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男方的话,则此时女方就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了。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不要抚养费的情况,其实也就是不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对于离婚不要抚养费的女人该......


·诉讼前劳动仲裁程序必经的吗
      ?一、劳动仲裁程序必经的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


·劳动争议仲裁员待遇如何
      劳动争议仲裁员待遇如何在生活中,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常有发生。对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在起诉前需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员进行裁定。今天,就来和您谈谈劳动争议仲裁员及其......


缓刑过后还会收监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