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一、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抚养权的设定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起到应有的监护义务,如果需要变更,可以起诉,如果强行把孩子,肯定不利于孩子的培养,肯定违反法律,但是达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你可以报警,不过我认为,孩子永远是双方孩子,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思,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考虑,可以和对方商量一下,毕竟夫妻过一场。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严格来说,他这是犯罪,但念在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你可以到派出所报案,把你的孩子接回来
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受哪些因素影响?
离婚后,不少离异者私自带走孩子,主要是受以下四种情形的影响:
1、直接抚养的一方片面地理解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自己,就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完全与对方切断关系。对方探视孩子被认为是对其权利的侵犯,于是,想方设法阻碍对方行使其探视权。
2、封建传统思想严重,把孩子尤其是男孩,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如果男孩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探视孩子时,男方会认为女方想借机把孩子“抢”走。非常排斥女方接近孩子。
3、导致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原因,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便把不让探视孩子当作报复、惩罚对方的武器,“谁叫他(她)和我离婚,偏不让他(她)看孩子。”
4、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进行错误的教育和引导,使孩子对不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感情淡漠或印象很坏,从而使孩子拒绝接受对方探视。
此外,实际生活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阻碍了探视权的执行。
三、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没有抚养权的这一方,只能探视孩子不能将孩子带走。但由于对方毕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建议当事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没有什么结果的话,可以报警,通过法律的途径把孩子给接回来。要奉劝的是当事人最好不要这么做。
总结: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一、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抚养权的设定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起到应有的监护义务,如果需要变更,可以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专利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专利申请需要多少费用?一、专利申请需要多少费用?专利申请需要500元到900元费用。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申请费: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
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是不能提前毁约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导致离婚的原因是有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比较现实的原因就是男方出轨,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那么男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被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
一、被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中国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了,不能上诉,法院开始执行。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申诉期间不影响案件的执行。申诉的期限是在终审生效后......
·行政不作为法律工地有哪些规定
行政不作为法律工地有哪些规定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有上诉期吗?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有上诉期吗?有上诉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
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