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应该在指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停放。没有禁停标志的道路可以临时停车,但是临时停车不是驾驶员可以离开车辆,而是即停即走。在禁止停车路段,只要停车就算是交通违法。在临时停车区域,停靠5分钟内且驾驶者不离开车辆,稍等乘客是允许的。二、违法临时停车的行为是怎样的?违法临时停车包括九种行为: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的;2、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路段停车的;3、在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停车的;4、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5、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拴或者消防队门前一个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路段停车的;6、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7、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的;8、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以后不立即驶离的;9、车辆没有停稳上下人员或者开关车门的时候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繁华路段如果有禁止停车或者禁止临时停车的标志和标线,就不能临时停车,如果没有就可以临停。需要提醒的是:临时停车期间,驾驶员不允许离开车辆。马路上经常会有一些显著的标志,比如说有一些是在繁华地带不能够停车的,如果在这个地段停车的话,需要面临着行政罚款。国家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考虑到行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总结: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监外执行人员身份证可以使用吗?
      监外执行人员身份证可以使用吗?可以使用身份证,暂予监外执行等于是仍在服刑,只是地点有所变化。由于他的身份,他不能随便离开本地,特殊情况必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才能离开本地。因此,经批准的......


·鱼塘征收赔偿多少钱?有什么标准
      鱼塘征收赔偿多少钱?有什么标准一、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


·员工尚在试用期有社保吗
      员工尚在试用期有社保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调查相关的条件,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的?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问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


·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月时效有哪些,其他时效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月时效有哪些,其他时效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月时效1、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


·公司培训合同毁约有违约金吗?
      公司培训合同毁约有违约金吗?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