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506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721元/年。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标准,但是赔偿的项目以及公式都是一样的。如果对赔偿有意见的,可以在诉讼时效之内进行起诉,如果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那么当事人就丧失了胜诉权,不过当事人还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总结: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能够享受继承权主体有哪些
      能够享受继承权主体有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钱不多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钱不多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


·一人公司解散公司的钱怎么分
      一人公司清算以后优先清偿下列债务,剩余资产归自己所有。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


·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不过在司法的判决后一般都不会在纠结这些问题,可能还会由于抚养者条件不错所以就不需要另一方提供抚养费的情况,但是由于后续的改变,可能又会有所......


·行政复议答复期是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答复期是多长时间?一、行政复议答复期是多长时间?行政复议答复期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一、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