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止审查起诉制度缺陷应应从哪些方面完善?

  中止审查起诉制度缺陷应应从哪些方面完善?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因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作中止审查的,对犯罪嫌疑人强制医疗。在羁押场所能有效接受治疗的,可在羁押场所治疗,如羁押场所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将犯罪嫌疑人转送专门医院治疗。如果不能在审查起诉期内通过治疗恢复诉讼能力,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2、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潜逃,在审查起诉期内不能归案作中止审查的,要求决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侦查机关(部门)依法变更为逮捕强制措施,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恢复审查程序。 3、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部分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潜逃作中止审查的,对案件分案办理,同时要求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逮捕强制措施,上网追逃;对丧失诉讼能力,在审查期间未能恢复诉讼能力的,要求侦查机关(部门)提供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资料,作出中止审查决定,在其恢复诉讼能力后恢复审查。二、检察院是如何中止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想要中止审查起诉的,应该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情况。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综合上面所说的,中止审查起诉也是在因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进行中止,只有等中止的情形消失了之后才可以恢复审查,从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流程来,只有拥有合法的证据才能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总结:中止审查起诉制度缺陷应应从哪些方面完善?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因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作中止审查的,对犯罪嫌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货车提前报废有补贴吗?
      货车提前报废有补贴吗?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


·95年以前的案件能否适用国家赔偿法?
      一、95年以前的案件能否适用国家赔偿法?95年以前的案件不能适用国家赔偿法。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


·社保补缴几天到账,社保如何缴纳?
      一、社保补缴几天到账?欠缴表示已经参保成功但是没有缴费,有可能是单位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没扣费。如果是每月随个税申报社保缴费的,可能是会计部门没申报单位每月从工资里扣社保费,不表示社保就......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说到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很多人会有疑问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其实,法律上对于居间合同的主体......


·被辞退员工赔偿工资算奖金吗?
      被辞退员工赔偿工资算奖金吗?不算奖金,应当属于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被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


中止审查起诉制度缺陷应应从哪些方面完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