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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老人没死财产可以分配?

  一、是否老人没死财产可以分配?
  
  
  老人如果还在世是不能直接进行分配的。
  
  
  老人走了财产分配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关于亲属继承顺序问题,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有很多老人还在世的时候就可能遭到子女要求分财产的过分请求,有的子女甚至忘记了赡养是他们的义务而要求以分财产作为赡养的条件,实际上法律要求的是老人只有在去世之后才能进行正常继承分割,而且老人有遗嘱的就需要根据老人的意愿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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