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公证?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公证?
  
  
  夫妻离婚财产的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财产分割协议又称为析产协议,即财产共有人经协商,对共有财产达成一致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财产(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分隔协议的公证目的是使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如果后期发生矛盾纠纷的话,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诉讼。但是,在签订离婚财产分隔协议时,应当对签订的条款及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签订的条款本身就不合法的话,那么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
  
  
  
  
总结: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公证?夫妻离婚财产的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在刑事案件判刑之前作出的,并且我国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利对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那罪犯之前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话,那之后判刑是否有可能被......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喝对方签署买卖合同。而签署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需要谨慎对待,否则一旦合同条款不全,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潜在的......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解决?
      土地使用权在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居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40年。如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满的是自动续费,对于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续......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


·遵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遵义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离婚起诉证据要如何收集
      离婚起诉证据要如何收集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公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