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批捕阶段是走到哪个阶段了?

  一、刑事案件批捕阶段是走到哪个阶段了?
  
  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案件疑难复杂的还可以延长侦查期限)。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仍然属于侦查阶段。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是会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审判的,在公安机关进行批捕了之后,那么就意味着人民检察院会进行审查,只要证据全部齐全,那么就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起诉,从而让犯罪人员得到相应的刑法。
  
  
  
  
  
  
总结:一、刑事案件批捕阶段是走到哪个阶段了?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没收财产的范围限制是怎样的
      对犯罪分子进行没收财产处罚的,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对没收财产的范围限制是怎样的。毕竟,此时犯罪的仅仅是他一个人,而不能将其家庭的全部财产都没收了,接下来,就让我们详细为你解答一......


·新婚姻法+房产公证适用于哪些情况?
      新婚姻法+房产公证适用于哪些情况?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对家庭财产、尤其是价值最大的房产权属认定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的因素较多,房产购买时间是在婚......


·刑诉法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刑诉法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刑诉法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一样。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


·未成年犯罪处罚不合理,是怎么处罚未成年的?
      一、未成年犯罪处罚不合理,是怎么处罚未成年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
      在经营管理,任职等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若是合同不小心丢失,或是其他人获得了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一般来说合同的复印件是不具备原件的法律效力的,但也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怎样审理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怎样审理的一.答辩法院受理公诉案件起诉书和附带民事诉讼状,应当同时将刑事和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把诉状副本送达他的代理人。通知附......


刑事案件批捕阶段是走到哪个阶段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