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一、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为被告人做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仍然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5、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法律维权辅导,保证其健康积极的面对现实,迎接挑战。
  
  6、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属沟通案情之外的生活信息和亲情信息,安抚情绪,保障基本需求。
  
  7、严防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的事情发生或者继续,代理申诉控告不法办案人员。
  
  民事主体在被告知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之后,就可以聘任专业的律师成为自己的辩护律师,刑事案件的任何阶段,都会有自己的职责。在审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案件的当事人,来了解案件的详细信息,除外,会见会受到时间的限制。
  
  
总结:一、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虽然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新商品房的价格高,但对于一些家庭来讲,可能也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就想要向银行或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房。那么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我们一起在下......


·在注册商标上企业如何防止侵权发生
      企业能够立足于社会当中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于内部的相关知识产权,类似于商标权,如果企业的这些专属权利,能够随意的被我国公民或者是其他同一行业的竞争者所侵犯,那么对企业甚至是我国的经济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不一定,抚养费标准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如何写?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如何写?随着品牌的力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之后,别人如果侵犯或者盗用商标就会构成侵权,需要对被侵犯公司予以赔偿。那么商标使用权许可合......


·18岁以后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很多人都认为在子女成年之后,父母就不用继续支付抚养费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能说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并没有说一旦子女成年就不用支付抚养费。那子女18岁......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