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出租人先提出解除合同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是什么?

  一、出租人先提出解除合同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是什么?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非法律规定情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是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这时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必须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时,应该马上咨询律师的意见。二、哪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三、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综上所述,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出租人可以先提出解除合同,这样承租人就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计算违约金按照实际损失,为了省事方便,实践中往往参考三个月租金作为标准。双方在违约赔偿上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走诉讼程序。
  
  
  
总结:一、出租人先提出解除合同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是什么?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与个人非法集资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集资对于很多人并不陌生,就算没见过也是经常通过媒体听说报道过。其实非法集资现象很多,甚至在公司内可能会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个人利益地极限追求引起的......


·法律上赌博罪一般拘留多久
      一,法律上赌博罪一般拘留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一、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权的,并且对意定监护进行公证的,公证费用要......


·判刑十个月实坐多久?
      判刑10个月不会有减刑的机会,应当服刑10个月。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是判决前被逮捕羁押的,判刑10个月判决生效后剩余的刑期就不多了。到监狱后在入监队进行入监教育期间是不计考核分数的,而减......


·民事诉讼法关于公民代理的规定有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公民代理的规定有什么?我们在进行诉讼流程的时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选择不同的诉讼手段。公民代理诉讼就是我们比较常见的选择之一。但是公民代理诉讼也有着许......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


一、出租人先提出解除合同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