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效力怎么确定?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效力怎么确定?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如果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二、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就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对于离婚达成合意,而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等没有协商一致的,可以只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对于财产和抚养权问题,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判分割。
  
  
  
总结: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效力怎么确定?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菏泽市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菏泽市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是什么?在征地补偿费用中,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项目,每个城市具体规定不同。下面介绍菏泽市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依据。一、菏泽市......


·危险驾驶罪取得谅解会减轻处罚吗?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各种类型的车辆都数量都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鉴于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是比较高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则责任的一方,一般会被交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一、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


·女兵征兵体检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1.身高标准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标准160厘米以上。2.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


·监视居住期满之后要怎么办
      监视居住期满之后要怎么办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


·跟我国其他省市相比,上海是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故而有不少费外
      跟我国其他省市相比,上海是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故而有不少费外地人会想在上海工作、买房,然而各地的住房资源都是十分有限的,为了协调各方面的矛盾,上海市相关国家机关制定的限购政策,根据......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效力怎么确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