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否合法?

  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否合法?
  
  一、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否合法?
  
  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合法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任何一种侵权行为的话,我们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方面的权利,
  
  (一)、名誉权的权利内容
  
  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名誉既然是社会对于一个公民的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这种综合评价是公民长期以来生活作风、品德、才能和素养的客观反映,因此对于该具有客观性的评价,公民有保持这种评价的完整性、客观性的权利
  
  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诉讼是维护自己权利的合法方式,也是名誉权权利内容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方式
  
  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由此我们可知,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在当代社会,病人和医生之间的关系是较为紧张的,而造成这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并且非常的复杂的,常见的是一种医疗方面的纠纷,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之下,病人会起诉医院方面损坏了自己的名誉权,这种是否构成的话需要到法院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断。
  
  
总结: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否合法?一、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否合法?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合法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75岁不适用死刑吗
      我们都知道虽然我国在逐渐减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则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款。不过为了实现刑法的正义,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那么,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其中75岁......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1、担保责任: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法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权,实践中很多不经过商标权人同意而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都会构成商标侵权。但也有可能存在一些抗辩事由,这个时候就不会构成商标侵权了。那么......


·交通肇事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肇事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发生交通肇事车辆是否用于运营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来确定,如果发生交通肇事的车辆并不是用于运营或用于运营但实际运营......


·公司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


·私募基金收入来源是什么?
      私募基金收入来源是什么?一、私募基金收入来源是什么?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主要还是一些私营企业和富裕的个人;而在国外成熟市场条件下,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者......


病人起诉医院伪造病历侵犯名誉权是否合法?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