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抵押的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抵押的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如果遗嘱人事先已经将房产进行抵押出去的话,那么该房屋就不会被纳入继承名单或者继承财产之内,将会直接用来偿还于遗嘱人在申请所欠下的资产来进行抵押,不会纳入或者是交给继承人,谈不上放不放弃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如此债务属合伙债务,而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没有遗产,此时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总的来说是比较复杂的,文中列出了几种情况下的解决方案,无论怎样,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是大于继承权的,所以当欠款方去世之后,其名下财产将会用于抵押或者是直接充于其所借的款项。所以继承人不存在确定是否继承其抵押的财产,因为一旦当事人去世之后所抵押的财产将不归继承人所有归债主所有。
  
  
  
总结:抵押的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如果遗嘱人事先已经将房产进行抵押出去的话,那么该房屋就不会被纳入继承名单或者继承财产之内,将会直接用来偿还于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虚报冒领补助违反什么规定
      要看虚报冒领的数额,如果只有几百块的话,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则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国有单位或者国家机关的话,虚报冒领可能构成贪污;2、如果是非国有单位的话,虚报冒领可......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


·小孩打架怎么处理才是最好的
      我国从孔子时代开始一直在倡导以“礼”为先,教导我们时时刻刻做任何事都需要将礼仪放在首位,但是小孩子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能对很多道理都不懂,常常会引发肢体上的冲突,虽然我国法律对......


·交通事故手骨折误工费规定?
      交通事故手骨折误工费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一、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与传统会计有一定的差异。传统会计的会计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抵押的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