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什么是融资,很多非专业人员或者是没接触过本行业的人可能都不清楚这一概念,关于融资利息这一问题也得先搞清楚融资这一概念之后才能做进一步解释,关于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融资利息
融资利息是针对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融资人为了达到融资和融券的目的而缴纳给券商一定费用。该费用等于融券资本或者融资资本乘于融资融券利息,该利息是一个百分基数。
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1、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 的计算方式;
2、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3、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4、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5、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途径;
8、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和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折算率,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和客户补交担保物的期限,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制定不同的折算率要求。
证券公司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对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折算率实行动态管理和差异化控制。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银行信息港
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2月29日宣布,自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举旨在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项目 年利率%
1、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2、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利率%
五年(含)以下 2.75
五年以上 3.25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的相关答案,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公司的融资规定都是由国家明确来规定的,如果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是不可以自由规定的,这是硬性规定,关于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总结: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什么是融资,很多非专业人员或者是没接触过本行业的人可能都不清楚这一概念,关于融资利息这一问题也得先搞清楚融资这一概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得区别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得区别是怎样的(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留在原来的单位工作,并且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并未表示异议,这就叫做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呢,它与法律上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些不同之处,下面就......
·我国对于工程承包责任的规定
我国对于工程承包责任的规定 一、工程承包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
·借钱收条怎么写?
借钱收条怎么写?生活中难免有急事会找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免不了要写借钱收条来作为双方凭证。那么,借钱收条该如何写,需要注意哪些格式?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就借钱收条怎么写这个问题......
·仓储合同中有哪些特殊权利?
1、存货人对仓储物的检查权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保管人在仓储物的占有期间,仓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存货人。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随时检查仓储物或者......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过户时间当然是越早越好。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法律没有对二手房网签以后的过户时间进行规定,......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