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有很多的民事纠纷甚至包括刑事案件当中都有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因而,民事赔偿其实在庭审中本来就是非常普遍的。可是民事纠纷当中的原告方,因为被告的某些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赔偿的时候,应该要关注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民法总则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总则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民法总则人身伤害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人身伤害赔偿的客体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由此可见,民法总则赔偿的诉讼时效这需要结合案情本身,因为民事侵权的表现形式实在是太多了,而您在这里做咨询的民法总则赔偿的这个问题又太过笼统。只能说一般请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在民法总则当中,规定了四种特殊情况请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间就是一年。比如因为人身伤害提起的民事赔偿,如果因为个人的原因超过一年法院就不会再受理了。
  
  
  
总结:有很多的民事纠纷甚至包括刑事案件当中都有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因而,民事赔偿其实在庭审中本来就是非常普遍的。可是民事纠纷当中的原告方,因为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怎么算?
      一、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怎么算?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如果是赠与人......


·个人可以办他项权证登记吗
      如今房价高涨,要想在城市上购入一套房产是很多人梦想的事,但是其价格之高让人们望而却步,所以很多人最终都会选择贷款按揭买房,那么就会需要办理他项权证,即将自己购入的那套房产交给银行进......


·关于挪用资金罪如何立案?
      关于挪用资金罪如何立案?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法院判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


·民事诉讼传票无法送达该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传票无法送达该怎么办传票不存在不能送达的情况,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时,还有一个公告送达。就是说,可以通过登报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在送达回......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需要吗?
      我们在生活中听说过财产转移的案件。比如说,在车祸的过程中,肇事方将受害人撞死,为了不赔钱,将所有的财产转移,成为老赖的行为。诸如此类的案件非常多。为了规避这样的问题,让自己的合法权......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


民法总则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