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一般公司都会结合内部的实际情况,在用于员工的规章制度当中是有标注清楚离职的正常流程的,需要的手续无非就是员工提前一个月就要和用人单位的主管人员提出离职的想法,提交离职报告申请书,配合公司办理好工作的交接业务,最后领取完毕自己的工资,而且最好是要求用人单位给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总结:在我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谁付?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二、房产评估过程1、获取估价业务获......


·房屋他项权证的延期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大多数来说买房都会进行银行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证的延期需要哪些材料,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回归实际许多人对于这类问题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如果自己可以寻求房屋......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房子在民生问题中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这就促使房屋转让买卖交易蓬勃发展,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是越来越多人关注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案多久能判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案多久能判刑?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是什么?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是什么?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应当是希望通过延长时间,争取缓解夫妻关系。若你不想离婚,可以多沟通。若调解不成,也可以采取拖延方法,通过延长时间,争取缓解夫妻关系,维......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在我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