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

  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补偿有没有
  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是劳动合同正常的期满,用人单位也没有过错的,是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当然,劳动者如果认为用人单位有过错,要及时维权,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意见。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约定是否进行续签。此时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了,而要是直接说劳动合同期满补偿有或者没有,就太绝对了。一般在单位不续签或者因为单位降低福利待遇而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
  
  
  
总结: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


·汽车交强险在哪交?
      汽车交强险在哪交?一、汽车交强险在哪交交强险全国统一价,去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没有特殊的指定地点。二、投保交强险时需要注意什么?(一)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交强险责任限额......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申请书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申请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申请书的书写首先应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签名,然后应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的具体内容、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一......


·徐州抚养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现今社会,离婚率正以正增长的速度不断发展着。同时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高离婚率的背景下产生的又一重大问题。前段时间徐州抚养费标准就做了相关修改。由小及大,近几年,国家对于离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涉及到一些公共利益的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


·小孩2岁离婚后谁抚养权?
      如果是离婚夫妻协商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话,那此时只要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的协商,那就是有效的。不过如果是由法院做出判决的话,那此时小孩2岁离婚后谁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您可以跟随我......


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