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

  对于经常在从事一些公司方面的圆圆,或者是有亲戚在做这方面的事情的人来说,融资并不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要想持续的进行运行,并且扩大发展,那么融资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很多人想了解。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认份额 这样的股权分配一般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比例所具备的发言权来协商,没有什么可比性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初创公司不建议有太多投资人。 本来也不需要多少钱,弄那么多人,有两个麻烦: 没有人牵头,您都不会承担这个项目下一轮融资的责任。太多天使投资人,会让股权结构显得复杂,会让后续投资者望而生畏——不知道隐藏着什么风险。公司估值在风险投资中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投资人的投资可获得的股权比例。公司估值可分为投资前估值和投资后估值,二者的关系为:投资后估值=投资前估值 投资额,而投资人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投资额÷投资后估值。二、股权分配是什么?资金股权的确定得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得看投资人的个人特性了,机构投资则更多有一套价值评估的系统。下面我们来谈谈对个人投资者的对待方法。投资者为什么要投您的团队,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项目。因此,我们也应该首先从人的角度来对待投资资金占的股份比例的问题。比如一个投资者的控制欲特别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谈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转到如何通过扩大盘子让团队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资者是特别豪爽的,或许您可以获得控股权。总的一句话,更多的还是尊重投资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看来你选择的投资人错了,应该变的是你,而不是他。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我的建议是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分配股权是根据融资,投资人投入的具体份额来进行分配的。也就是说投的越多,那么分配到的股权,自然是越多的。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相关的股权回报的法律规定。
  
  
  
总结:对于经常在从事一些公司方面的圆圆,或者是有亲戚在做这方面的事情的人来说,融资并不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要想持续的进行运行,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国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的一个原则,自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了。《刑法》是对公民或者法人进行刑事苛责的,而往往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构成什么罪,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集资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的存钱,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好,使自己老有所依。但是,很多不法分子,不去辛苦的劳动工作,就想投机取巧,诈骗别人钱财,来尽情享乐。他们这种行......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需要全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需要全赔吗?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不一定需要全赔,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土地被政府征收后的一种补偿,各地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制,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重庆市作为直辖区,其征地......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一、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