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

  现代小区都是由专业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的,而作为业主也应该支付物管公司相应的物管费,但有的人认为物管费是由业主确定的,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那到底实践中,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
  
  首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二、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就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来看,不能完全由小区业主说了算,同时也不能将决定权给物管公司,必须要双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之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最终的物业费标准。当事人之间最好再签订一份协议,将协商好的收费明确记录下来。
总结:现代小区都是由专业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的,而作为业主也应该支付物管公司相应的物管费,但有的人认为物管费是由业主确定的,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


·开庭后最多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开庭后最多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开庭后最多多长时间下判决书法律上未作规定,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


·哪些行为可以看出公司逃税
      哪些行为可以看出公司逃税?(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发展趋势又是怎么样的?一、什么是股票复牌?简而言之,股票复牌就是股票在停牌后重新开牌。二、股票停牌后,什么时候复牌?从停牌时间上来看,股票停牌并没有特定......


·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一、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的申请材料到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抚恤金配偶能独占吗?
      抚恤金配偶能独占吗抚恤金是用来发放给死者的家属或者是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金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物质方面的关注和帮助,特别是对于那些依靠死者生前抚养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抚恤......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