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电话诈骗报案有用吗?

  电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为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如今,电话诈骗越来越频繁,由于只知道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很多人就有了这样的疑问:电话诈骗报案有用吗?下面由我们一层层地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其中就包括(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从此可知,不论是利用电话、网络刷单还是手机短信进行诈骗,这些都是诈骗的手段之一,都很有可能演变成诈骗犯罪。即使你被骗的金额比较小,但是你也不要放弃自己报案的权利,你想想,骗子可能不止骗了你一单,他还骗了其他人,只要诈骗金额累计达到3000元,就构成了诈骗罪,如果人人都一样的想法,觉得钱少,嫌麻烦不报案,这样只会让骗子逍遥法外。
   二、电话诈骗报案的作用
  1、从每个公民都有维护治安安全和法律尊严的义务来说,无论被骗金额多少,都应该报警!对于那些坚持“报警无用论”的朋友,小法还是坚定自己的立场,报警绝对比不报警有用!要知道,不去报案是对骗子最大的纵容!
  2、被骗后首要做的事情,应该是第一时间拿着你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去派出所报案,家附近和银行附近的派出所都有管辖权!
  3、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
  骗子钻法律空子,就是因为被骗的人嫌麻烦,觉得报案也可能无果!所以大多数受害人都选择“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清”!但是,其实呢,报案不是为了一定要追回损失,而是让公安机关有相关的案底和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有更多的了解,被骗的人多了,也许都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都去报案,自然有利于破案!报案是为了让更少的人去受到侵害!所以报案的被害人心态一定要摆正!报案还有一线希望,不报案才是对骗子最大的纵容!
   三、电话诈骗报案后怎么办
  有些人觉得,去报警了,警方迟迟没有动静,心里着急啊,怎么办?这样看来,貌似警方不作为啊,但这也没办法呀。公安在破诈骗案时需要以下条件,如:
  1、确认嫌疑人身份。虽然所有被骗的人都能提供对方开户行姓名和银行卡号以及联系电话,但是嫌疑人作案用的银行卡肯定不是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这就在确认嫌疑人身份上面有了难度,而电话号码就更不用说了,可以是利用某些软件直接呼出的电话。
  2、查找资金走向。对于诈骗老手,在钱到账之后可以半个小时转账五六十次,各个地方各个银行都有,很难最终确认资金走向;
  3、程序审批。公安民警在办理任何案件时,只要涉及要去银行、电信部门、法院等任何单位调查取证(如:查通讯录、冻结资金、查询录像)都要开具介绍信及调查取证通知书(如果冻结财产更麻烦),这些东西都要一层一层审批同意并且加盖公章,然后跑各单位找他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然后再一步一步找人查,这在办理案件时又增加了人力和时耗。其实,浪费点人力不怕,就怕耽误时间,人家事业单位不是二十四小时开门吧?人也要下班休息吧,碰上周末还得等。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受害人到派出所报案登记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总是说让你回去等消息的缘故了。不是派出所不想早点结案,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
  以上是我们关于“电话诈骗报案有用吗?”的相关回答,我们可以知道,在遭遇电话诈骗后,我们是可以而且应当选择报警的,公安机关会依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绝不给犯罪份子空子可钻。
总结:电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为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如今,电话诈骗越来越频繁,由于只知道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很多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一、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在房屋是属于个人,一方单独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


·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还有效吗?
      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还有效吗?有效,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


·断绝父子关系证明怎么办理?
      断绝父子关系证明怎么办理?我们在电视里看到动不动就要断绝父子关系,那么,有多少人知道断绝父子关系证明到底怎么办理呢?这个证明在生活中用到的地方很少,开具这个证明的人也不多,今天我们就......


·赌博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博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可以在公证机构来进行订立。具体的公证的方式和程序如下所述。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公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请看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电话诈骗报案有用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