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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都是在逐步的提高过程当中,因此很多的民事案件,您都会请律师来进行代理,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当然,律师诉讼的话,他肯定是需要收取一个费用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郑州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郑州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1)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2)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3)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5)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6)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多少?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诉讼费如何承担?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负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首先如果这个是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收费的,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一般都是一千元以上,如果不涉及到财产方面是在一千元以下,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诉讼费用如何来进行承担的问题。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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