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退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会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会怎么处理?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把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一直不到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劳动者或者其家人,穷尽手段无引发直接送到的,可以登报送达。之后,把档案转入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封存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规辞退和正常辞退。违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规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企业辞退违规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用职权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企业对被辞退的违规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如果要和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要确定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如果员工在具体时间之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只要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通知书送至劳动者的住所或者交由他家人手上即可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步骤,双方并不会再产生劳动关系。
  
  
  
总结:辞退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会怎么处理?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把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们知道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中,交通事故责任方要履行受损失一方
      我们知道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中,交通事故责任方要履行受损失一方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并非罕见,需要我们每一位司机朋友引起注意。下面我们......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怎么写?一、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自古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因为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工程的使用性能和时间,同时还对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安全等存在影响。防水工程会受到周围......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商标转让协议格式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


·高空坠物致亡起诉判几年?
      高空抛物过失致人死亡判多久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中国旅游新规关于公共场合禁止抠鼻的内容是否属实?
      中国旅游新规关于公共场合禁止抠鼻的内容是否属实?为了规范日益旺盛的出国游,我国日前发布了旅游新规。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旅游新规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中国旅游新......


辞退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会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