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情况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责任包括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也同样需要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那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船舶发生重大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负责处理;船舶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事故调查处理中的现场勘察、证据的搜集和管理以及事故的技术鉴定,由港航监督机构或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的事故以及渔业船舶单方事故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渔业船舶与其他船舶之间发生的事故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协助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其他船舶之间发生的事故由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其中属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船舶,由该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处理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只写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等等,主次要责任一般在诉讼时由法官裁量, 一般按3:7划分。
  
  三、 水上交通事故按照下列分类进行统计
  
  (一)碰撞事故;
  
  (二)搁浅事故;
  
  (三)触礁事故;
  
  (四)触碰事故;
  
  (五)浪损事故;
  
  (六)火灾、爆炸事故;
  
  (七)风灾事故;
  
  (八)自沉事故;
  
  (九)操作性污染事故;
  
  (十)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的水上交通事故。
  
  四、 水上交通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000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吨以上1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小事故,指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的相关内容,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一样,都会进行事故责任的划分,其次要责任与主要责任的承担比例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据,是由法院进行裁定的,正常情况下会在3:7左右。
  
  
总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情况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责任包括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也同样需要进行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想要更好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那么就需要对城市和农村的一些设施进行提升,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更加合理的运用。而这些就必须要涉及到相关的拆迁的......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欠条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


·在现在的生活中同居的事情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常见了
      在现在的生活中同居的事情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常见了,同居一般都是在结婚之前住在一起的家庭就是同居。有的同居之后怀孕,这样的事情也有很多,我们都知道孩子上户口是需要结婚证的,办理别的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对此办法做了一个......


·高温费几个月发放?
      高温费几个月发放?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对于一些企业和公司来说,在经营和生产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再正常运......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