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中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对之从事诸如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销售等经营活动。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
限制经营物品虽然多种多样,但其必须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只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才属限制经营物品,否则,就不能对之加以认定。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经营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是持有人进行该项经济活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无之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用来证明进出口货物、技术原产地属于某国或某地区的有效凭证。其为进口国和地区视原产地不同征收差别关税和实施其他进口区别待遇的一种证明。
所谓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般是指对限制买卖物品的经营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①非法买卖外汇。 ②非法经营出版物。 ③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④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⑤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 ⑥非法经营彩票。
总结: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除非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用赔偿。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家公司实习了......
·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
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一、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现在经济条件越来越好
现在经济条件越来越好,私家车也越来越多,熙熙攘攘的马路上,车与车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如果两个人之前发生事故后,关于赔偿的事儿协商不了,责任方不赔偿,那么就要起诉到法院了,上诉到法院......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现今随着各种不同需要的发展,经常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家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哪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是需要进行过户才能实际......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如何认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