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并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一并作出有关裁定。”

    该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对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作出中止诉讼的决定后,并不影响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但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这种要求,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经人民法院审理,同时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足够的担保,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在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中同时作出责任责令被告停止有关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继续扩大。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的侵犯专利案件所涉及的专利,都是只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一般都缺乏足够的法律稳定性,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复审中,被认定无效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时提出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侵权时,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制止其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时,在从严掌握条件的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足够的担保,他不仅是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利益,同时也是提醒申请人,在不能恢复专利权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作出这种选择,避免更大的损失。

总结: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提起了刑事自诉案件可撤诉不
      刑事自诉案件可撤诉不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


·离婚个人名下财产如何清算?
      离婚个人名下财产如何清算?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对方无权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增加规定了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


·杀了人要被判死刑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要应该分情况对待,杀人这一行为,根据主观方面可以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未参保职工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未参保职工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