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特别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变更股权的,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文件: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企业原合同、章程极其修改协议;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受让方的当地银行出具,其帐户余额最好不低于本次的转让额,表明有能力购买该股权。
  4、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或《决定》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资或合作合同》及《合同修正案》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董事委派书》及《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
  9、 新任董事会成员或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股权转让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股权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须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
  3、股权转让后外方的持股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视同内资企业,成立不足十年的生产加工企业,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须依法补税。
  4、除非股权转让后变更为内资企业,否则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方的自然人。
   三、未报批的股权转让怎么认定效力
  1、既然合同已经依法成立,虽然尚缺少生效条件,但对于合同的当事人均是有约束力的,不能被随意的撤销或者解除。
  2、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双方合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努力促成合同生效以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合同虽未生效,但不影响合同中有关履行报批义务及相关条款的效力,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应当 积极履行报批义务。
  3、在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况下有多种救济手段,包括股权转让方和外资企业消极履行报批义务时,受让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报批未通过的,受让方可要求退还转让款并按过错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售房方不按约定支付对价而导致无法履行报批时,转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等。
  通过上述文章,我们了解到一般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由股东先行转让其出资的,然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当然,这个过程是由一定时间限制的,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超出这个期限,就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最后再次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就可以了。
  
  
  
总结: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特别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一、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不断开发,闲置土地资源越来越紧俏。但为了经济的不断发展,仍然需要修建建筑物以供经济发展需需要。这就出现了拆迁制度。拆迁是单位和个人征用土......


·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
      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一、代位权诉讼中应准备的证据1、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比如借条、合同。2、债权已经到期的证明3、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两份,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


·劳动争议仲裁中要怎样举证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在劳动争议仲裁中......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