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要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在要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发生医疗争议,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
  一是医患双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制作协议书,达成一致协调解决;
  二是双方可以共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解决;
  三是通过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协调解决;
  四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死亡案例,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存有异议,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亡原因判定,由拒绝或者拖延尸检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书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井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应当在7日内移交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要对患者及家属提出异议要耐心给予解答,并做好患者家属思想稳控工作,积极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处置医疗纠纷程序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就医环境,扰乱各级政府机关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侵犯人身安全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已经在上文一一列举出来,您参考上文关于医疗纠纷解决办法就很清楚了。如果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做到理智应对,切不可在医院闹事,否侧很容易造成很坏的影响,如果不知道具体处理操作办法,最好还是需要请律师来为自己出谋划策。
  
  
  
总结:在要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发生医疗争议,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一是医患双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规定相关公司在进行注册时,需要交纳一定部分的资金作为公司的筹备资金。这类资金主要起到日后公司运作的作用,那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相应的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


·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怎么办?欠钱不还派出所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可以向公安法制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再不行......


·构成走私假币罪处罚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采取种种方法,以躲避海关的监督和检查,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属于走私假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


·汇编作品和汇编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汇编作品和汇编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


·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一、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


在要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