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往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往往是根据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做出赔偿。而要是认定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则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没钱赔偿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赔偿人的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方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
  在这里,我们具体分为轻伤以上和以下两种类型:
  1、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下的,也就是轻微伤的,肇事司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实际的开销费用。
  索偿的时候,争取肇事方和受害方协商和解。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2、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
  对方报警的,警方根据具体情形,定罪量刑,这个时候就不是赔偿民事损失那么简单了,还有坐牢的风险。
  上面说到的肇事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钱赔,特别是一些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赔偿可不是小数目。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实践中,有常见的两种方法:
  (1)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
  (2)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可就肇事司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赔偿车的损失
  首先我们分有无保险两种情况。
  1、有保险
  车主有购买车险的,可以通过“车险代位赔偿”实现赔偿。
  车险代位赔偿的意思就是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先行向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
  譬如,你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你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你,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2、没保险
  车主没有购买车险,或在车险赔付范围之外的,可以拿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索偿损失。
  并不会就此就免除赔偿责任,此时需要看肇事一方是否有什么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其财产。而要是不知道应该怎么操作比较好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这样才能尽快的拿到赔偿。
  
  
  
总结: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往往是根据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做出赔偿。而要是认定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则也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免除债务的特点有哪些?
      免除债务的特点有哪些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也是一样,引起无......


·夫妻婚内债务2023要是离婚如何承担
      夫妻婚内债务要是离婚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合法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破产清算的两种方法分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两种方法分别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公司由于诸多元婴不能继续经营,就有可能会面临着破产的风险,一旦公司破产并且重组不成功的话,就会面临着破产清算了,而破产清算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往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