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受伤后,职工经过治疗后,应当尽快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结合本人工资确定赔偿标准。目前,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一、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脊柱压缩性骨折,前缘减少1/2以上者,这个在8级左右,工伤需要先到劳动局去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等级、本人工资,年龄计算赔偿。二、八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所述,职工发生工伤后,要在一个月内通过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是负责工伤认定的。具体到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基本在八级和九级伤残之间。职工除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拿到一笔伤残补助金,并且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总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受伤后,职工经过治疗后,应当尽快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结合本人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伤残司法鉴定标准等级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现在诉讼中不可缺少的,而且也是必要的程序。每种鉴定的标准不同,结果就会不同。鉴定中最普遍的就是伤残的司法鉴定,而伤残的司法鉴定也是根据伤残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那么伤残司......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该怎么办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


·公司搬迁政府怎么补偿
      具体需要赔偿以下内容:其一、因被征收而搬迁的公司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其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其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包括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需遵守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一、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1、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是什么?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共同债务指的是你和他人一起负责偿还的债务,而连带债务指的是你们在共同债务下需要承担的连带责,等同于你和共同债务人是在一条......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