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使用的一种权利,是土地所有权的象征。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主要是把土地进行转让,出租等方式来获取自己的收益,国家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这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国家可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人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投资者权益(股权),企业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根据国务院的现行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土地用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此外,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广义的农业生产的,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与用地者可在不超过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出让年限。
行文至此,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主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出让土地所有权的年限,这三个方面,具体的细节文章中已经详细的说明了,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在此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你可以之间来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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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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