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近现代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也能识别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犯罪分子需要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去欺骗他人钱财,非法集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这一类。集资诈骗的方式有很多,集资炒股是其中的一种,且由于炒股风险很大,不容易引起怀疑,故而多数人也会选择此种诈骗方式,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呢?
  
  一、借钱炒股是什么?
  
  1、概念
  借钱炒股,就是借用他人或者借用相关机构的资金,用于股票交易。借钱一般都会有利息,用于对借出人的报酬。建议:借钱炒股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股票能获利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借贷炒股,特别是不要触碰违法的高利贷。
  2、几种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
  
  (1)融资融券借钱炒股
  融资融券,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但是融资融券的风控是非常的严格的。公司对于客户设置了两道保险措施,第一个为预警线,即当维持担保比例达到150%时,券商会预警提醒客户。第二个则为平仓线,低于130%时客户不补仓就会被强行平仓。门槛高也是融资融券的一个特点,要求在相应融资券商必须开户半年以上,且市值超过50万。
  (2)股票配资借钱炒股
  股票配资是另外一种借钱炒股模式,是一种投资顾问的模式出现的。股票配资公司要求投资者首先交一定比例保证金,然后给予客户为保证金5-10倍的资金炒股。当然,为了资金安全,会有很多炒股的限制。但是门槛比较低,我们以智操盘为例:有小额投资顾问模式、初级投资顾问模式以及专家投资顾问模式。即使资金不多,也非常容易上手,几百块,几千块就可以进行尝试。
  (3)信用卡取现借钱炒股
  借钱炒股的第三种方法为信用卡取现,不过信用卡取现的额度有限制,一般为信用卡的50%。一般人士采取信用卡取现筹钱也只能筹个几千到几万。而且信用卡取现是按日计息,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如果不是高手,这种方式不建议,若未能即使换上信用卡,会影响个人征信。
  (4)银行贷款借钱炒股
  有些人会想到利用银行贷款来炒股,但是要知道,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无抵押信用贷款,银行都是对放贷的金钱有严格的监控的,如果发现资金用于高风险用途。银行有权收回资金的。所以银行贷款炒股不建议。
  (5)高利贷借钱炒股
  最后想借炒股暴富的极端份子还可能借高利贷来入市。要特别警示各位,千万不要借高利贷炒股。即使您的炒股技术不错,但也架不住中国股市的“坑爹”,一旦借的高利贷全部被股市套住,那么,真的可能“家破人亡”。
  二、集资炒股算不算非法集资?
  是不是非法集资在于集资是否经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经过批准则不属于非法集资,否则即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我们经常听说股市有风险,借贷需谨慎,是指盈利或亏损是无法预知的,但其中更深层次的含义是指炒股存在非法集资的现象,有时我们看到的简单的亏损的现象其实是一种非法操作所造成的,所以。
  
  
  
总结:近现代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也能识别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犯罪分子需要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去欺骗他人钱财,非法集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这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发下来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发下来怎么办?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生产,首先得拿到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合理合法的使用土地。办理图的是使用证,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


·营业执照在办理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和程序
      营业执照在办理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和程序很多,其中一个就是营业执照增资的问题,简单的说就是增加注册资本的。但是实际上,好多营业执照中的法人代表对于增资的过程根本不了解,因此,也会委......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使与案件有......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


·商标撤销无效之日从哪看?
      商标撤销无效之日从哪看?从商标管理部门的公告中查看,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生产伪劣产品罪不足5万怎么处罚
      生产伪劣产品罪不足5万怎么处罚?一、生产伪劣产品罪不足5万怎么处罚首先,从概念上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