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父母宅基地继承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农村是有宅基地存在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说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也就是父母宅基地继承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父母宅基地继承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
  
  1、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子了,倒塌或者一直就没盖(倒塌了也不允许翻盖),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您头脑要灵活,不要让宅基地空白,也不要让宅基地上的房子倒塌,虽然不允许翻盖,但没说不允许维修啊)
  
  2、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并且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几个条件(户籍、一户一宅等),那么可以继承,但要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一定是多少?你猜)
  
  3、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实现继承宅基地和农房,但同样需要缴纳费用。
  
  二、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标准
  
  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在这边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宅基地的法律概念指的是在农村存在的,其次,对于孩子能否继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比如说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那么,房屋是肯定能够被子女所继承的。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总结: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农村是有宅基地存在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说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邯郸电力建设征地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邯郸电力建设征地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邯郸电力建设征地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村村镇改造。为此,甲、......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公司调离工作的情况,这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那么工作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区别呢?在调离工作岗位中企业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


·一、遗产和债务的继承必须是一起的吗?
      一、遗产和债务的继承必须是一起的吗?继承遗产债务也要继承。债务人有遗产的话,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按照《民法典》(20210.01.01生效......


·单位开除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开除,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如果单位是违法开除员工的话,就......


·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不管是对怎样的犯罪,法律中都规定了一些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节。当然,不同的犯罪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不同的,那具体说到诈骗罪的话,您知道法律中规定......


父母宅基地继承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