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割财产,将子女的抚养问题解决好。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重要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这时,对房产价值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时,应当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财产增值、尚未归还贷款情况。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 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综上所述,在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双方应该委托专业的市场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要按照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首先用双方已还本息和除以房产购置价格,然后乘以房屋原值再乘以50%。这样就可以得到一方应该拿的的补偿款。双方就此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总结: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割财产,将子女的抚养问题解决好。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重要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最高多少钱
      一、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最高多少钱?工程款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工程款本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包料)。鉴于建筑劳务市场分包的无序现象,2......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是哪个,要是法院不对,那么是不会受理相应案件的。那到底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23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我们家里有房子,尤其是商品房都会发现,我们的房产证都是有有效期的,就是食品都有保质期是一样的。2018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现在最高的使用权限是70年。当然这......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


·一、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么?
      一、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么?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离婚的过......


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