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格式是什么

员工在上班的时候,如果遇到了一些意外的人身伤害的话,是否是属于工伤,肯定不能全听受伤职工一个人的意见,所以,其他人的证言就是很重要的依据。而且员工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候,社保局也会要求提供证言证言的依据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格式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格式是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格式模板,陈述清楚,并写出关键要点即可:
  
  本人证明:
  
  ×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做×××时,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体伤害)。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签 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书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证人证言的格式非常简单,只需要简明扼要的交代清楚重点就可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证人需要对自己提供的证言负法律责任。如果日后发现存在做假证的嫌疑,肯定也是逃不过法律得惩罚的。当然,如果情况属实,您也要积极的为当事人作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内容?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内容?我们常说信息时代,最重要的就是信息之间的流通,尤其是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大时代,信息的地位不言而喻。因此,......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一、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1、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


·办完入职才上几天班要办离职吗
      在我国,就业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随着退休年龄的增加和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然而就业已经非常的困难了,很......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轻伤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者实际的相关。所受的伤以及其所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和一些周边治疗费用来进行确定。具体没有......


·滥用职权和竟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滥用职权和竟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一、滥用职权和竟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严格的区别:(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


·行贿罪判决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行贿罪判决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


·什么是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什么是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


·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怎样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一定期限内扣留工程质保金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在质保期后虽然需要悉数返还,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必......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侦查之后手续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批捕后退回侦查之后手续是怎样的?检察院批捕后退回侦查之后手续是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然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