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贵阳2023年工伤鉴定标准范围有哪些?

工伤鉴定标准保障了在工作中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受伤者的损失与负担,基于种种实际原因,工伤鉴定标准也是在不断更新变化的,以确保更准确的进行维权与保护,那么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准具体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因此,2016年工伤死亡赔偿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另加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准也依据此法。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贵阳2017年工伤鉴定标准也依据此法。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贵阳工伤鉴定标准是应时而变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对于工伤标准的鉴定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应满足相关法律的要求。以上即为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拦路抢劫判刑几年?
      拦路抢劫的,涉嫌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


·一、广西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哪些?
      一、广西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哪些?广西2018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受害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误工日期的认定;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


·网上备案是不是就是网签?
      网上备案是不是就是网签?网上备案就是网签,网络签约就是通过在系统内部来进行一些协议条款的阅读,阅读完毕之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案网签政策是需要在......


·产品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
      众所周知,对于创造出一个产品的人或公司来说,能拥有产品的专利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产品的专利就代表着这个产品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受国家保护的,谁也......


·代通知金当月工资还是按平均工资哪个来计算
      代通知金当月工资还是按平均工资哪个来计算代通知金是按基本工资算的。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情况一般是直接根据政府的规划进行的,并不会太关注所土地的归属问题,所以企业的用地被征收也是非常正常的情况,同样,......


·土地使用证动迁补偿有关系吗?
      土地使用证动迁补偿有关系吗?动迁时对于补偿有无土地使用证没有绝对的关系,主要涉及的是土地上房屋的补偿。而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能会在使用年限......


·办公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有多久
      办公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有多久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合法财产被刑事判决认定为赃物,如何进行救济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应使用异议、复议的救济程序。那么,案外人主......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