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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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

  

  (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

  

  (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www.njLawyer.cn。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资金、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赔偿资金,以及被告不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修复费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缴纳、管理和使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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