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合同当事人要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一般情况下这个合同违约责任都是支付赔偿金。那么您知道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合同违约赔偿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1) 民法典并不规定赔偿受害人因从事一项不成功的交易所遭受的损失。
  (2) 损害赔偿不包括非违约方所支付的不合理开支。至于什么是“合理开支”,则应根据交易习惯等标准综合评判。
  (3) 损害赔偿的主旨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但损失必须是实际遭受的损失。如果,要赔偿利润损失,则必须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些利润是存在的或会发生的。尤其是在这些利润的计算中应扣除必要的支付,也就是获取这些利润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所以可得利益是净利,而不是毛利加上为获取这些毛利所应支付的费用。
  (4) 损害赔偿要适用损益相抵规则。比如因投资中断使工程停工,减少材料费、劳务费等开支。这些由于违约而节省的费用必须从赔偿额中扣除。
  (5) 损害赔偿应扣除本来可以适当避免扩大的损失,但对于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则应予赔偿。这些费用必须是合理的,比如安排一项替代性购买的开支。
  (6) 损害赔偿不能以违约方因违约而得到的利益为标准来确定赔偿额,不能判以惩罚性损害赔偿。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同时我们还为您带来了合同违约赔偿规则的内容,如果您的权利已经受到不法侵犯,不要担心,您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维权的道路上,可以找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帮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劝领导别插队被开合法吗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有进行明确规定的,这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想要与员工解......


·江苏省投资环境概述
      江苏,简称“苏”,意为草木繁茂,鱼米丰盛,历来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通江达海,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因其境内原有“江宁”、“苏州”两府,故......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民法典当中的17条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拥有......


·离婚案争抚养权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案争抚养权诉讼费是多少钱?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费为80元,如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或原、被告双方私下解决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的详细规定,到底购房者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产交易中,大多数都是......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版权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版权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版权(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一、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


·2023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2023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确定一、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