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诈骗罪的刑罚是怎样的

刑罚又可以叫做刑事处罚,这是触犯我国《刑罚》,构成了犯罪的人将要受到的处罚。实践中,不同的犯罪有不一样的刑罚。那么诈骗罪的刑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诈骗数额的多少对最后的量刑有着影响的,而在进行辩护的时候,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对于犯罪分子来讲是很有利的。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


·聚众斗殴争取缓刑必须请律师吗?
      聚众斗殴争取缓刑必须请律师吗??不是必须请律师,但是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


·无证驾驶三轮车怎么处罚
      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无证驾三轮车的情况下,一般给予的是行政方面的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如果无证驾驶三轮车......


·新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了教育费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定期支付抚养费,这个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


·死刑立即执行复核是什么意思?
      第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死刑立即执行复核是什么意思?死刑复核程序......


·办完入职才上几天班要办离职吗
      在我国,就业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随着退休年龄的增加和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然而就业已经非常的困难了,很......


·如何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生活中难免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您选择报警后,交警对现场勘察,最后会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当事人责任的重要书......


·朋友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


·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
      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同属于违约的具体方式,但是他们之间却是有根本性的区别,那究竟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我们......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可以吗?
      一、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可以吗?《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