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针对汽车超载的情况,我国主要是对运营客车和货车超载作出了规定,而要是私家车、小轿车超载的话,则一般是按照运营客车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将在区分不同的汽车为您介绍超载该如何处罚。
  
  一、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对“汽车超载怎么处罚”以及“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的详细解答,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各位解决实际问题呢。不管是超载还是超员,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也是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期间出轨算婚姻出轨吗
      离婚的情况在社会上时有发生,虽说并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但是自身如果遇到的话,还是应该好好的去处理,一般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出现矛盾生活不下去的话自......


·挪用公款立案侦查时间是多久?
      挪用公款立案侦查时间是多久?1、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的时效为多久?一、我国的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的特征仲裁时效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


·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怎样才会判离
      通过法律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需要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启动了离婚程序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离婚的判决。那......


·公司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是哪些?刑事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危害两方面,具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


·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子女是否可以不可以
      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子女是否可以不可以。《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民间承兑贴现违法吗
      违法的。私人做承兑汇票贴现是违法的,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225条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样本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样本编号: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之约定,双方于年......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国有些公民挂名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甚至直到公司出事以后,公检法机关找到自己的情况下才清楚,担任公司的法人代......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