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军人怎么起诉离婚,军人离婚如何起诉

军人如果想要起诉离婚的话,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军人怎么起诉离婚,换言之军人起诉离婚的该如何办理?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同时,《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还在第11条第2、3、4款规定了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
  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一是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二是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里的“调解”
  是“视情”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二是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二、军人起诉离婚如何办理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军人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虽然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军人一方想要离婚的话,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否则的话也无法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军人离婚后同样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你不清楚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装修隐蔽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装修隐蔽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装修工程一般家庭都会承包给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很少有家庭会自己主导所有的装修过程。如果由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最后......


·现在的小孩们的智力和心理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可能让很
      现在的小孩们的智力和心理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可能让很多为人父母的自己都会觉得非常的惊讶,所以不见得孩子们在特别小的时候就不知道爸爸妈妈们之间的感......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还可以起诉吗?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还可以起诉吗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还可以起诉吗可以的。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因工伤死亡赔偿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因工伤死亡赔偿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安庆市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安庆市有很多房地产企业,它们经常参加土地拍卖,竞得项目建设用地。按照规定,企业确定土地使用权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证项目......


·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形态当中的一种,相比于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要是能够被认定为犯罪中止的话,那么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不过司法实务中,......


·离婚后还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据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整体的离婚率都是比较高的,而离婚多半都是出现在一些比较年轻的夫妻之间,此时他们的孩子尚小,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仍需要继续......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具体的理由如下: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者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


·绑架罪最多可以判几年
      看具体案情。1、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2、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受法律保护的利息在什么范围内
      在生活中,有些喜欢将存款拿去投资继而获得高额收益,有些人愿意将钱放在银行以求稳定,而居于它们之间的一些更喜欢将钱借给熟人,这样即比较安全,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