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在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通过虚假婚姻介绍,诈骗他人,获得赃款16250元。在诈骗犯罪中,16250元属于诈骗金额较大,而非巨大或特别巨大。对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第三页也是如此认定的,我们对此表示赞同。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其在犯罪前有正当职业,一直本分老实,遵纪守法,凭自己辛苦劳动赚钱养家;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的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本案中,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起诉书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均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
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有些盗窃犯只是偶尔失足,罪行并不严重,判处一两年的刑罚,适用了实刑,将其关进监狱,结果人没有改造好,反而沾染了一身恶习,使其丧失廉耻,进而破罐子破摔。惩罚犯罪并不难,但是要真正改造犯罪分子使其回归并且融入社会才是难题。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对被告人处以7个月之内的有期徒刑或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立即变更的强制措施,尽快恢复的自由之身,保障的合法权益。
谢谢。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2013年 月 日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诈骗罪的辩护词是如何来写的吧。司法实务中,不同情况的诈骗罪辩护词都是不同的,同时律师选择的辩护方向也不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公司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公司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2)学习买房常识:房......
·怎么样的遗嘱才法律效力
怎么样的遗嘱才法律效力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
·如何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是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在之后想要变更抚......
·如果在淘宝买钢珠犯法?
如果在淘宝买钢珠犯法?1、可以肯定地说,在淘宝店单纯购买钢珠是不违法的,但如果连同钢珠枪等一齐购买,则涉嫌违法,轻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要追......
·苏州辅警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辅警是公安力量的补充,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辅警相对于普通民警来说,略有差别。辅警的工资待遇也是想成为辅警一员的朋友所关心的。但是在苏州......
·四川高温补助标准是多少?
四川地处我国南方,夏天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比较长,对于快递员、环卫工等户外作业人员是个不小的考验。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企业要为高温环境工作职工发......
·成为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
成为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监护人承担的是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
·消费维权途径有哪几种?
消费维权途径有哪几种?在市场经济日渐发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必然都要充当消费者的角色,消费者的权益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国家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有相......
·浙江省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浙江省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按揭房出租不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按揭房出租不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可以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我国在合同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