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官司需要本人去吗 打官司是否需要本人

打官司需要本人去吗 打官司是否需要本人一、打官司需要本人去吗具体的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如果是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诉讼,如离婚、收养等,需要当事人出庭。一般的财产性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可以不出庭。二、本人不出庭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由其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注明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如果是特别授权,应写明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一个人可委托1-2个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直接在开庭时递交给法院。三、打官司一定要本人去立案么不一定。港澳台人、外国人立案一定要本人去。中国大陆人立案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去立案。因此,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去,但是必须带上当事人的户籍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立案工作人员核对后立案,会留取复印件,退还原件。四、打官司的概述1、含义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2、种类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以及案件性质,我们又可以把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行政诉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因其职权行为而引发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解决这种争议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该职权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其是否正当、合法作出判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综上所述,打官司在不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诉讼时,当事人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出庭的。因此,如果当事人不想出庭,是可以委托律师,但是要在开庭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书。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打官司需要本人去吗”的回答,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的专业律师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的进行过程中诉讼标的物能否改变?
      诉的进行过程中诉讼标的物能否改变?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


·一、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一、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怎么办?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


·没结婚生的孩子双方谁有抚养权
      没结婚生的孩子双方谁有抚养权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


·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有哪些?
      意定监护与遗嘱监护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遗嘱监护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从性质上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意定监护从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2、......


·司法鉴定不受理个人的条件
      在我国,我们所说的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过程之中,当事人有一些专业上的问题无法解决的时候,而在此时就需要专业人士的处理,这是由当事人或者相关的机......


·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一、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


·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有什么补偿
      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有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


·我国商标在国外抢注怎么办
      我国商标在国外抢注怎么办我国商标在国外抢注可以提商标争议,去撤销,不过很难的。商标保护受地域限制,除了国内要申请商标,同时要在出口国注册商标......


·夫妻间资产如何立遗嘱?
      夫妻间资产如何立遗嘱?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