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寻衅滋事罪侵犯法益是什么

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侵犯的法益,而这个法益往往也就是《刑法》所保护的内容,因此才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对于寻衅滋事罪来讲,其侵犯的法益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告诉您寻衅滋事罪侵犯法益是什么,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侵犯法益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一)罪与非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二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2、犯罪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样。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侵犯法益是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而实践中人们往往将寻衅滋事的一般行为与寻衅滋事罪混淆,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进行了界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是我们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所必须要进行签订的,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必须......


·监护权转移的原因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监护权由父母行使,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把监护权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行使,这称为监护权的转移。你知道什么情况下会发生监护......


·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有合同吗?
      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有合同吗?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


·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
      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一、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1、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并不是就意味着不会被起诉了,若......


·车祸医药费没赔够该怎么办
      车祸医药费没赔够该怎么办车祸发生后难免会有一些伤亡,理亏的那一方往往会及时赔付医药费。但是有些伤势并不能在当时得到解决,又遇上了车祸医药费......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效。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


·判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减刑多少?
      一、判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减刑多少?法官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首先要看罪犯是否“认罪、悔罪”。“认罪、悔罪”除了罪犯要以主动真实的言辞和书面......


·工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工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一、工商变更办理流程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


·以人名进行申请商标注册是否侵权
      以人名进行申请商标注册是否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个人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万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出生公证有效期是什么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当申请入学或者是申请出国的时候,有一部分地区是要求出具出生公证的,但是很多人认为,大部分的公证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对于出生公证确不知道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