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

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关于招投标,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会有一个投标有效期,即招标方需要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个时间段作为投标的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而实践中投标有效期可能出现延长的情况,那么该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6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通知
  招标人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获得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后果
  
  1) 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应伴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延长。《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2) 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且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但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
  28条均规定,投标人一旦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3)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可能导致重新招标的情形。《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8条均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4) 招标人应承担因投标有效期延长对投标人导致的相应损失。《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均规定,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还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看完我们在上文中的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了吧。通常是要出现了导致延长的情形后,才能进行有效期的延长。而此时招标方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获得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年劳动仲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办案流程需要如下程序:一、立案:1、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申诉......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但在和平的背后,是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在维持着这个社会的安定,我国一直以来都讲究法制,所以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个......


·连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各不相同,车辆拥挤的路段也会发生汽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连环相撞的车辆较多,事故的责任认定起来也相对复杂。但明确事故责任是......


·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有哪些?
      在现如今的社会,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了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但是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与抚养权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


·公司员工福利有什么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求也越来越注重,那么以下就是关于公司员工福利的种类: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


·独生子女证明在办理的时候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独生子女证明在办理的时候需要遵循什么规定?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刑法判立案标准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刑法判立案标准是什么?随着电脑、手机、等科技产品的普及,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日常生活所用到的常见物,网络诈骗也时有发生,很多人......


·劳动者不服从调岗拒不到岗能不能认定为旷工?
      由于调岗往往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譬如薪酬标准),所以往往会受到劳动者的抵制,有的是明确表示拒绝,在单位态度也比较强硬的情况下,一些劳动者最......


·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
      夫妻要是想要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话,则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此时就需要收集一些夫妻分居的证据。那到底实践中,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呢?......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


·我国检察院批捕缺漏主要有哪些
      一、检察院批捕缺漏主要有哪些(一)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逮捕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二)逮捕适用过于广泛,羁押比率过高。(三)取保候审与逮捕相脱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