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吗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吗,费用谁承担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时候,少不了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毕竟与自身利益相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吗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来承担(一)鉴定收费为原则,不收费为补充的原则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的。也就是说,通过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是应当收取费用的。这也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但是,在医疗事故法律实践中,如果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在要求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中,提出免交鉴定费的申请。如果经过当卫生部门审核通过,并且通过的,可以免费缴纳鉴定费。应该说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是会更积极的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有做医疗说的鉴定的意向,又没有经济能力的,往往医疗机构会主动承担鉴定的相关费用的。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已经非常拮据的,不妨主动提出免费鉴定的申请,要求医疗机构或者当地卫生部门配合!(二)费用承担原则毕竟医疗事故鉴定费的缴纳是,谁提出,谁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鉴定费用,将退还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谁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申请免费鉴定费用的,并且卫生部门同意的,应当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承担。(三)收费标准的确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上就是对“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吗”问题的解答,按照规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鉴定费,而具体是怎么收费的,则需要根据实际进行的鉴定内容确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他的公司注册资本实际上就是反映了这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因为公司注册资本越高,那么相应的单位就更加愿意和他合作,毕竟......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用存在哪些问题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用存在哪些问题一、追求法律真实的理念仍未被广泛接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导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这一......


·网络炒股金融诈骗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层出不穷,这也就意味着民事主体的权益不可避免会受到损害。且不少人利用网络环境,买卖股票,实施网络炒股金融诈骗行为,......


·什么情况下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什么情况下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在我国,不管是收养弃婴还是孤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样才能成立有效的收养关系。实践中,一些情况......


·最高院关于专利权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专利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一、最高院关于专利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公司房产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税款吗
      公司房产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税款吗?一、股权转让要不要缴税?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


·房屋买卖协议补充协议
      在各位购买房屋时,可能会碰到与签订协议中未谈及到的情况,而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则是对原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如何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责......


·民间借贷被跑路怎么办
      起诉吧。1、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


·2023年上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怎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土地使用权合同与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有关系吗?
      土地使用权合同与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有关系吗?有关系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持土地批件、出让合同(如果是转让来的还要持转让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