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减刑、假释的程序

在我国刑法执行制度中,减刑假释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法律对此也具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减刑假释程序方面,我国法律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也缺乏对减刑假释程序诉讼化的认识。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分析减刑假释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帮助您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减刑的程序1、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2、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3、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4、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二)假释的程序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2、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通过对减刑假释程序的相关知识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增强了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此外,为了更好地了解减刑假释程序的讯息,也可以进一步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到减刑假释程序的法律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买房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众所周知,住房问题是夫妻双方不可避免要面临的一个问题。那么,婚后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婚后买房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这些问题由于涉及到房屋所......


·支付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怎么写?
      支付宝在现代社会是一种十分便捷的支付方式。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会使用支付宝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实际上他们并不知道支付......


·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不得超过多久
      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不得超过多久对于传唤,在我国分为了刑事传唤和行政传唤。不同类型的传唤,规定的法律不同,当然规定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但这二者......


·股权转让资本未到位原始股东责任还有吗?
      股权转让资本未到位原始股东责任还有吗?还有的;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家里被盗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家里被盗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家里被盗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1、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


·现在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劳动合同签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
      劳动合同签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


·客户拖欠货款也没签字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也没签字怎么办?一、客户拖欠货款也没签字怎么办?对于客户拖欠货款,并且没有签字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合同、发票、收货......


·单位为了尽早完成工作任务希望员工能连续工作,可是劳动者有休息
      单位为了尽早完成工作任务希望员工能连续工作,可是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单位让员工工作超过正常的八小时,那么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若在单位......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


·一、作为法定监护人能继承财产吗?
      一、作为法定监护人能继承财产吗?监护人能不能继承遗产,要看以下两个方面:1、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他的份额,自书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